【轉貼】桃園電影節「台灣獎」競賽徵件至7/5止!



壹、台灣獎說明

1. 桃園電影節希冀成為台灣電影創作者的能量基石,設立「台灣獎」來支持與鼓勵台灣電影創作者,每年邀請多位國內外專業演員、製片、導演、影評人等擔任評審委員,評選出10至12部優秀作品,期盼為台灣電影帶出新的活力。同時,也號召桃園的青少年組成評審團,期待透過他們的獨特視角,挖掘台灣演員中的未來之星,展現桃園新世代的清新眼光。

2. 獎項
(1)最佳影片:1名,頒予獎金新台幣30萬元與獎座1式。
(2)最佳演員:2名,各頒予獎金新台幣20萬元與獎座1式。
(3)未來之星:1名,由青少年評審團頒予獎金新台幣10萬元與獎座1式。

貳、報名資格

1. 報名影片須為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7月5日(報名截止日)完成之劇情片,片長不限。恕不接受任何未完成之作品。

2. 報名影片須為未以任何版本報名過本競賽之作品。

3. 報名影片之導演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主要演職人員或劇組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4. 報名者或報名單位須為影片之版權擁有者。

5. 影片首映資格無特別限制。

參、報名須知

1. 採「網路報名」,報名連結:https://bit.ly/2M8XV3v

2. 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臺灣時間2020年7月5日(星期日)晚間23:59止,報名資料不全者,請於7月10日(星期五)18:00前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均不受理評審。

3. 報名須檢附以下資料:
(1) 影片基本資料及中英文簡介。
(2) 影片線上有效試看連結及密碼:MP4檔(大小不超過5G),編碼H.264,解析度須為1980*1020或1280*720,並須上中文字幕。請確認連結及密碼在入選結果公佈前保持有效,切勿更改連結路徑,以免影響評選作業。
(3) 影片演員名冊:格式以Word檔為主,羅列角色名和演員對照列表。
(4) 高解析劇照三張以上(300dpi以上)。
(5) 導演及報名者聯繫資訊。
(6) 導演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掃描檔。

4. 報名後不可更改影片內容。

5. 所有報名影片之相關資料將由影展單位存檔,僅供內部之用。

6. 報名者須保證擁有該作品參加競賽與展映之權利。若因參加本影展而侵犯他人,報名者須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7. 凡報名者,視同同意本簡章規定。若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8. 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肆、評選方式

1. 初選:聘請專業人士組成初選小組,從所有報名影片中選出競賽單元入選作品10至12部,名單預計將於2020年8月10日於影展官方網站公佈。

2. 決選:由影展單位邀請專業評審進行決選,選出一部「最佳影片」,以及兩位「最佳演員」,並經由青少年評審培訓工作坊的評審團評選出「未來之星」。上述獎項將於影展閉幕式暨頒獎典禮公佈。

伍、入選及得獎影片義務與須知

1. 本次競賽之入選影片,將由主辦單位贈予入選證書。影展單位將邀請參與桃園電影節起跑記者會、開幕酒會及閉幕式暨頒獎典禮,及邀請展期間放映之映後座談,影展單位將提供來回車票(細則另行通知)。

2. 本次競賽入選影片,將於本影展無償放映,至多3場。

3. 本次競賽得獎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進行加場放映。

4. 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 10%獎金所得稅額。但得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人),依規定扣繳 20%稅率。

陸、入選影片需求素材

1. 入選影片之放映拷貝,格式須為DCP或MOV檔(ProRes422HQ)或H.264(15mbps以上),請於2020年9月15日前,自費寄達主辦單位指定地址,或提供線上下載連結,影片內容須與試看片內容相同,並須上中英文字幕。影展映畢後,主辦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放映拷貝寄回給指定收件者,所留存之檔案則將予以銷毀。

2. 入選影片所提供之影片、預告片、劇照及其他相關資料,須同意免費授權本影展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影片之使用以三分鐘內為限),以及本影展製作之節目手冊、宣傳品、影展網站等作為媒體宣傳活動及頒獎典禮之用。

柒、聯絡窗口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聯絡桃園電影節工作小組,聯絡方式如下:
窗口:林雨靜 小姐
信箱:yuching.tff@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