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導演李惠仁,於3月19日清晨,於立法院反服貿現場拍攝群眾抗議時,未料遭警方以粗暴方式逮捕,不僅攝影器材毀損,並滯留警局12小時。針對此事件,紀錄片工會認為,無論是以媒體報導或調查報導式紀錄片作為傳達社會議題之載體,皆扮演監察社會之重任。新聞自由乃為臺灣民主社會發展基石,必須保障人民有發聲的權力。
如今新聞與紀錄片工作者於涉及公眾重大利益之事件現場進行紀錄報導,卻遭警方強行逮捕,企圖消滅媒體力量,此舉嚴重傷害臺灣新聞自由,並影響公民悉知真相之權利,因此紀錄片工會於此嚴正譴責警方濫用職權之暴行,敬請官方確實予以保障與尊重,並懇請各界一同關注與捍衛新聞自由。
詳細新聞報導請見:
【蘋果日報】服貿風暴 遭警濫捕 導演李惠仁被當囚犯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19/362547/
【新頭殼】被困警局12小時 李惠仁:採訪權利遭剝奪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45418
如今新聞與紀錄片工作者於涉及公眾重大利益之事件現場進行紀錄報導,卻遭警方強行逮捕,企圖消滅媒體力量,此舉嚴重傷害臺灣新聞自由,並影響公民悉知真相之權利,因此紀錄片工會於此嚴正譴責警方濫用職權之暴行,敬請官方確實予以保障與尊重,並懇請各界一同關注與捍衛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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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服貿風暴 遭警濫捕 導演李惠仁被當囚犯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19/36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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