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自行申請並獲國外駐村(館)資格」 受理申請

本會依文化部104年7月28日文影字第1043020533號函辦理。

此獎補助受理期間:104年8月1日至8月31日,詳細受理要點請見: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322_21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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