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成果報告【紀錄片工會】拒絕去脈絡的流量糖衣 ─呼籲電視媒體尊重紀錄片倫理,重建良好宣傳手法與溝通模式



各位關心紀錄片創作環境與倫理的朋友,大家好:


今年 5 月,針對紀錄片社群行銷實務所引發的爭議,紀工會與多位紀錄片工作者、閱聽人發起聯合聲明連署,共同呼籲公共媒體應正視「社群宣傳」與「創作倫理」之間的平衡。這場連署迅速獲得了許多創作者與大眾的溫暖支持,這份關心,是推動產業環境改進的最重要力量。


在連署發起後,工會除正式發函公視外,亦持續與《紀錄觀點》製作團隊保持專業、理性的實務溝通。我們深知,合約條文往往只是底線,如何在行銷端與創作端之間,建立順暢且對等的「溝通與核對機制」,才是確保雙方互信的關鍵。


日前,我們已收到公視的正式公文回覆,且經與《紀錄觀點》製作人蘇啟禎進一步確認具體執行細節與合約範本,在此向所有關心本案的連署群眾報告階段性的溝通成果:

訴求與回應對照摘要表


訴求重點

公視正式公文與製作人具體回應

一、將宣傳規範納入合約

【已承諾並擬定新條款】

• 「紀錄觀點」今後的委合製、購片合約,皆已(或將)增列社群宣傳規範。

購片與委合製新條款明確規範:公視自剪宣傳片長度以 3 分鐘為限,「需將剪輯完成之宣傳影片提交甲方(創作者)確認後,始可發布」。

二、跨部門溝通流於形式之疑慮

【建立跨部門橫向聯繫機制】

• 目前「公視+」與「紀錄觀點」兩單位已建立橫向聯繫機制,凡自行剪輯、重製之宣傳短片,均會依合約在發布前與導演方充分溝通確認。

三、社群宣傳倫理之把關

【審慎評估機制】

• 若影片涉及隱私、社會倫理或易引發爭議之內容,公視相關部門將審慎評估短影音呈現方式,兼顧創作脈絡與推廣需求。

• 現行合約若無明訂重製權者,原則上以創作者提供之素材為宣傳基礎。

四、平台與時間的透明化

【流程確認】

• 宣傳影音啟動時:兩單位上架平台(主要為 YouTube、IG、FB)之宣傳短片,皆會在定案上架前先告知導演或提供連結。

• 上架其他平台時:若規劃上架「公視+」或「紀錄觀點YT直播」以外的OTT平台(如Giloo),公視主責發行單位會簽《紀錄觀點》時,觀點將主動告知導演方。


公視公文回函電子檔完整合約增修條文比對表電子檔

工會後續動作與展望


針對目前《紀錄觀點》正在進行中的長短片徵案,因內部行政時差,官網上現有的合約範本尚未來得及更新。不過,經與節目製作團隊確認,未來與這批新合作創作者實際簽約時,都將全面採用已納入社群宣傳保障的新版條款。工會目前也正積極向公視索取該新版條款,以確保新夥伴的權益受到實質保障。


這次事件的震盪,確實反映出許多創作者過去在行銷合作上的焦慮與卡關經驗。我們肯定公視在此次事件中,願意透過制度化(修改合約、建立內部橫向機制)來展現改革意圖的努力。

也提醒影像工作者們:制度上路後仍需自己把關,簽約與宣傳時記得主動核對條款與影片內容,不宜全然仰賴平台端把關;同時也能主動向製作與行銷單位,說明自己需要的宣傳協助與在意的界線,讓雙向溝通真正成立。


工會後續將會持續追蹤新合約的落實情況。期盼這次的調整能成為公共媒體與獨立創作者良性溝通的起點,共同守護創作自主、專業倫理與行銷推廣的平衡點。


再次謝謝每一位挺身參與、默默關注的參與者。


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2026年7月24日



較新的 較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