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影像資料庫使用辦法暨收費要點

前言

2014年3月,太陽花運動透過佔領立法院的行動,成為台灣社會關注的焦點。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紀工會)於當時發起「太陽花學運影像紀錄計畫」,收集並累積了大量太陽花運動之影像資料,經過長時間的整理及編目後,終於建置並完成「太陽花影像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為運動留下重要的見證。

2023年,紀工會希望透過編目、授權的重新制定與更新,讓本資料庫的影像記憶有更多元的閱讀角度。除了期許能持續擴充太陽花運動以及其他台灣社會運動的影像資料,我們希望在未來能進一步推動能讓影像資料庫發揮其影像記憶的能量的企劃。目前,我們期許本資料庫將為研究者、教育者、影像工作者,以及對台灣歷史和社會運動有興趣的公眾使用,作教育、歷史、影像製作、研究等用途。

太陽花影像資料庫使用辦法暨收費要點

第一條
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下簡稱紀工會)為管理太陽花影像資料庫(下簡稱本資料庫)之單位。

第二條
本資料庫以公共化精神建立,收費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讓本資料庫得持續運作。為了使得本資料庫得以被妥善利用及持續發展,特訂定本辦法暨收費要點。

第三條
申請人若要在使用本資料庫之資料,無論是作商業或非商業性利用,均需填妥《太陽花影像資料庫授權使用申請表》,向紀工會申請授權。

第四條
申請人利用本資料庫之資料的方式,應符合申請表中所寫,不得以其他形式另為他用,也不得轉讓他人或讓他人繼承。如需要作原授權範圍以外之 用途或利用,應重新申請。

第五條
本資料庫之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基於非營利/或營利目的,不限時間、地域利用本資料庫之資料,利用範圍包含拷貝、重製、改作、編輯、出版、散布、公開口述、公開播放、公開上映、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發表。惟使用時必須表彰「太陽花影像資料庫」,並以文字方式標明於影片或作品中,以及最後回饋相關完成品予紀工會留存。若申請之利用方式為製作影片,資料也僅限用於該作品及其最多3隻宣傳預告片。

第六條
使用本資料庫之資料的使用費及基礎處理費收費標準如下:

第七條
在使用素材時,使用者應該自行取得肖像權。若因作品而引起相關肖像權爭議,應由申請人自負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八條
集體創作《太陽・不遠》之導演使用本資料庫之資料,得免收使用費,但收基礎處理費。

第九條
收到申請後,紀工會將組成審核委員會,審理相關申請。

第十條
紀工會在使用本資料庫之資料時,也應按上述辦法申請。


申請流程

1. 詳閱以上使用辦法暨收費要點
2. 填寫《太陽花影像資料庫授權使用申請表》(pdf)(doc)
3. 寄至工會信箱(docunion@gmail.com)

※如有問題歡迎來信(docunion@gmail.com)、來電(02-2557-1191)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