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勞工金像獎 開始徵件

編按:工會基於訊息提供的立場,各種與影像相關的活動我們都樂於協助轉貼於這個平台,但我們仍要重申對於此類徵件活動的著作權規範,工會並不肯定與支持。此為工會尊重創作者並期待打造更好的創作環境之下的原則,並不針對任何特定活動。

藉由舉辦勞工金像獎影片徵選競賽,透過影像媒介傳播勞動有關議題,以凸顯勞動者主體性,體現「勞動價值」的重要性,進而強化勞工議題的社會能見度,激起社會迴響,促使民眾自發性地思索切身議題並積極投入以勞動者為主體的影像紀錄行列。

徵件主題:
以紀錄片或戲劇形式展現關懷百工、沒落產業文化與弱勢勞工等職場文化、生活與工作實景,拍攝素材、表達方式嚴肅詼諧不拘。

參加對象: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在臺灣工作或居留者均可投件。

作品規格:
短片組:5-15分鐘。片長未滿5分鐘或超過15分30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長片組:30-50分鐘。 片長未滿30分鐘或超過50分30秒之作品,喪失參賽資格。
每件作品須為徵件截止日前一年內(100/7/1─101/6/30)拍攝完成之作品,並請影片開頭註明以下資訊:作品名稱、作品長度、拍攝期程、作品內容需配上中文字幕。
完成作品請繳交錄製完成帶DVD(一般家用DVD播放器可播放格式)一式兩份,光碟封面請註明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電視台及業者投件之參賽人,勿於作品畫片中放置節目名稱及電視台Logo。
相同投件作品不可重複投件參加,如參加長片組的不可將作品剪輯,投件參加短片組。

獎勵方式:
獎項分為五大類:
一般勞工關懷獎
原住民勞工關懷獎
身心障礙勞工關懷獎
國際移工關懷獎
沒落產業文化關懷獎

短片組:
優選10名,每名頒發獎金5萬元、勞工金像獎銅製獎座1座。
佳作10名,每名頒發獎金1萬元、勞工金像獎銅製獎座1座。

長片組:
優選1名,每名頒發獎金9萬元、勞工金像獎銅製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勞工金像獎銅製獎座1座。
主辦單位得視各類參賽作品之質量,彈性調整各類獎項數量。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

投件方式:
(一)送件內容
請繳交報名表、授權書。
請繳交創作者照片電子檔1份 (2048X1024以上之JPG檔案格式)
請繳交可供宣傳之劇照圖檔3張 (2048X1024以上之JPG檔案格式)
請將短片燒錄成DVD(一般家用DVD播放器可播放格式),連同以正楷詳實填寫相關資料之報名表、授權書一併寄至徵選工作小組。

(二)送件方式
即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勞工金像獎」徵選工作小組(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 勞工金像獎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不退件。
(四)未入選、入圍之作品工作小組不另行通知。
評審作業:
聘請專家學者、勞工代表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工作,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一)評分標準
題材掌握度25%、表現方式25%、製作技巧25%、內容深刻度25%。
(二)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101年10月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人,並將評選結果公佈於勞工教育中心網站。

作品曝光:
參賽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後,得徵得參賽者同意上傳至「TAVIS.tw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供各界瀏覽,增強參賽作品曝光的機會。(同意與否不影響參賽資格)
注意事項:
作品須為原創性,投件者本人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與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除取消得獎資格外,另追回獎金、獎座、獎狀。
獎金金額將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主辦單位擁有簡章解釋及修改之權利。

著作權規範:
得獎者須授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及其所屬機關有權永久無償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聯絡方式:
連絡人:勞工金像獎徵選工作小組  廖婉彤小姐
連絡電話:(02)2913-5533分機308
連絡信箱:mermaid2532@topwin.com.tw

附則: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詳情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lerc.taipei.gov.tw/
電話洽詢:(02)2550-8487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
協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TAVIS.tw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原住民族電視台、中華電信
紀錄片工會

我們是台灣第一個由紀錄片工作者發起的自主工會,於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我們不只希望保障紀錄片工作者基本勞動權利、提升紀錄片工作專業水平,更以促進紀錄片產業發展為目標,期望國內紀錄片環境能更健全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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