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紓困4.0」補助須知已公告,有相關問題,
請撥打諮詢專線:1988、02-8979-0300(週一至週五9:00~18:00)
申請方式:線上、郵寄
「紓困4.0」線上申請專區將於6/7凌晨開放,敬請稍候。
請撥打諮詢專線:1988、02-8979-0300(週一至週五9:00~18:00)
一、自然人
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 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扣除經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等因素,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
- 未曾獲補助或需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需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二、事業
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三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 「各類型藝文事業」
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 - 「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
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
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三、申請/收件時間:
申請方式:線上、郵寄
「紓困4.0」線上申請專區將於6/7凌晨開放,敬請稍候。
事業:2021/6/7-8/31
自然人:2021/6/7-7/12
自然人:2021/6/7-7/12
原訂申請至6月17日的「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為簡化作業,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請傳送者,將繼續審查,並得在不重複補助項目情況下,申請藝文紓困4.0的三種事業補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請傳送程序者,則請直接改申請藝文紓困4.0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