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文化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及交流計畫──受理申請

文化部103年度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有關影視及流行音樂類申請者之專業資格為:
(一)三年內曾參與影視及流行音樂作品製作活動。
(二)兩年內未獲選文化部駐村及交流計畫。

● 此作業要點「本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館)」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1月20日止。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 此作業要點申請資格詳如本作業要點,相關要點內容、申請表、最新公告資訊等,請逕自文化部網站下載。網 址:http://www.moc.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6951。 

● 此案由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協助受理收件事宜。申請資料請寄至: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地址:106台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聯絡人:國藝會獎助組應禹琦;電話02-2754-1122 分機151或E-mail:ying@ncafroc.org.tw;傳真電話:(02)2707-2709。
紀錄片工會

我們是台灣第一個由紀錄片工作者發起的自主工會,於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我們不只希望保障紀錄片工作者基本勞動權利、提升紀錄片工作專業水平,更以促進紀錄片產業發展為目標,期望國內紀錄片環境能更健全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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