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告】「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發布施行

依文化部(發文字號:文影字第10430283441號)轉知: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文影字第104203596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佈令(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並轉會員知悉。

修正條文請見: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1194/ch05/type1/gov46/num16/Eg.htm





較新的 較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