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的「紀錄觀點」節目作爲台灣紀錄片界中重要平台,是許多紀錄片作品的靈感開端與製作資源。因此,紀工會多年來也一直不遺餘力,持續與公視進行契約商議與談判,致力於務實地優化相關契約範本。
自2023年開始,在資深會員及理監事的共同推動下,公視與紀工會終於達成共識,推出《公共電視「紀錄觀點」與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備忘錄》的協商,並開啟了紀工會和創作者與公視之間,在保障創作權益上良性溝通和建立互信的可能。
《備忘錄》可以被理解爲「紀錄觀點」合約的附件,上述記載了主合約中並未涵蓋的對創作者的保障。最新版本的《備忘錄》,已於2025年12月完成更新,只要創作者與公視在簽署「紀錄觀點」合約時,把《備忘錄》一起上簽,對創作者的保障即具有法律效力。現附上《備忘錄》給大家參考,並爲大家簡介《備忘錄》的使用方法。
《備忘錄》是什麼?可以怎麼用?
《備忘錄》可以被理解成是在雙方簽約並達成合作條件一致前的基礎共識,未來的合約,就可以在這個基礎上繼續討論,因此也可以理解成是未來合約基本盤。
使用方式是:請在和公視簽訂「紀錄觀點」合約時,把空白的《備忘錄》列印並也一併附上,請公視用印,用印後《備忘錄》的保障內容就正式生效咯!
《備忘錄》有法律效益嗎?
有!只要是雙方合作簽署文件,名稱不論叫「備忘錄」或是「契約」,一旦有有雙方的簽名,就是一份有法律效益的文件——裏面的內容即會生效!
《備忘錄》的內容是什麼?使用《備忘錄》有什麼好處?
在「紀錄觀點」的主合約中,有許多並未說清的部分,《備忘錄》可以被當作是補充,補充內容如下:
- 爲什麼別人簽的「紀錄觀點」跟我的版權不一樣?《備忘錄》解開疑惑:
「紀錄觀點」在公視獨資委製的情況下,公視享有全部著作財產權。但如是合資合製的話,創作者和公視就可以就著作權分享的細節另議。 - 「我影片裏面的歷史照片素材,公視可以拿去用嗎?」《備忘錄》來保障你:
創作者爲了製作「紀錄觀點」節目而申請授權的素材,包括但不限於音樂、圖片、照片、影片等,公視如要用這些素材進行重製或再授權,要先徵得創作者的同意,公視不可以仗着自己有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就貿貿然挪用素材! - 「紀錄觀點」作品的的銷售收入怎麼分?《備忘錄》都有寫:
公視依據「公視基金會委製節目管理辦法」給創作者銷售分成。分成比例:2集(含)以下為25%,3至12集(含)為12%,13集 (含)以上為8%。自影片首播日起算,共計六年。 - 公視會不會拿創作者的作品去做非營利性公開上映或公開口述?簽《備忘錄》讓你安心:公視答應如演講、座談會、授課等,須事先以書面徵得創作者同意始得為之。
- 是不是簽了紀錄觀點就不能去提案大會了?《備忘錄》列明遊戲規則:
只要在不違反主合約權利義務規定前提下,創作者在徵得公視同意後,可以自行參與國內外相關工作坊或提案大會! - 「聽說簽了『紀錄觀點』就是賣身契,院線發行是不是就不用想了?」《備忘錄》打開協商可能:
結案後雙方若有意願,院線發行事宜可以協商看看哦!如果談攏的話,將會另訂合約與執行細節,不過要注意原則爲不影響原本主合約之著作權約定。 - 紀錄觀點影片可投遞影展!《備忘錄》保障你的作品發展:
不用擔心,簽約紀錄觀點不代表從此和影展絕緣!合約進行中或結案後,創作者和公視都可以協議影展投遞事宜,只要不影響節目排播都可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