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聲明】期待公視與進步力量同行

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聲明

紀錄片工會與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今年16日共同舉辦《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我們感謝與會的林靖傑、賀照緹、蔡崇隆、莊益增、瞿友寧等導演針對公共電視自我審查、限縮創作自由,以及委外製作的紀錄片版權歸屬問題,分別提出寶貴的意見。然而對於公視方面的毫無回應,紀錄片工會深感遺憾。

從公聽會結束後,只有NCC正式來函回應,而新聞局也在日前(4/20)將《公共電視法》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初審,雖然不夠完善,但至少付諸行動。惟獨公視,僅聞其過渡董事會不顧社會觀感推出了一位代理總經理,至今就前述問題提出任何具體方案

公視作為國內唯一接受政府補助,而且公眾募款的非商業電視台,本該以服務各階層民眾,並反映社會現況甚至提供進步思維自,然而受限於《公視法》第40條,公視長期以來只能播放普遍級的節目,許多優秀作品因此無緣放映。自許維護多元文化的公視不僅未能發揮道德勇氣,要求主管機關修改法令,反倒是透過自我審查,限制創作者的自由與空間。對照新聞局已修法放寬公視比照一般電視節目的規範,得以播放其他級別的節目,公視過去只會「依法」壓縮創作者自由,而如今依然以不變應萬變的行徑,顯然十分保守。

除此之外,對於影響紀錄片工作者權益甚大的的紀錄片版權歸屬,公視的態度更顯傲慢。目前公視委外製作的紀錄片不論補助金額、比例多少,版權一律歸公視所有,對於此一絕對不利影像工作者的遊戲規則,公視高層搬出採購法、營運經費不足等理由回應,完全無視國外公視僅有首映權、後續著作財產權全歸作者,或是僅保有一定期限版權等,跟創作者共享版權與創作成果。

作為台灣重要的紀錄片發表平台,公視的存在對於國內紀錄片的發展有著重大作用。公視長期存在經費不足的現象雖是事實,但真正應該努力地是如何與社會其他進步力量合作,爭取社會更大的支持才可能永續經營,而不是剝更為弱勢的影像工作者的創作成果,合理化其獨占版權的行為。

如何提供有別於商業媒體的優質內容、真實地反台灣這塊土地的聲音,本是紀錄片工作者以及公視共同追求的目標。紀錄片工會期待公視能認真思考彼此攜手合作,而不是在既有的框架下自我限縮,犧牲創作者的生存空間,也一併犧牲了進步的空間。

我們期待公視能與進步力量同行,共同打造一個更好的公共媒體。

紀錄片工會

我們是台灣第一個由紀錄片工作者發起的自主工會,於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我們不只希望保障紀錄片工作者基本勞動權利、提升紀錄片工作專業水平,更以促進紀錄片產業發展為目標,期望國內紀錄片環境能更健全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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