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局100年8月5日新影二字第10000070394號函辦理。
三、參賽影片須為2011~2012年完成;2010年完成之影片但於2011年首映者仍可報名參賽。參賽影片須未曾於Coachella Valley(含棕梠泉地區)播映;至2012年該影展活動結束前,參賽影片不可再美國地區或網路上播映。
四、報名截止分為兩階段,日期分別為100年9月2日及10月3日。更多影展資訊請逕上官網查詢:http://www.psfilmfest.org/index.aspx
Tags:
產業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