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工會聲明:反對電視台本票制度,守護影人基本權益


紀錄片工會聲明:反對電視台本票制度,守護影人基本權益

近期,導演陳保中揭發了與大愛電視台所簽訂的不平等合約問題:由於簽定製作合約期間電視台要求製作方簽本票,導致了合約終止時電視台可以繞過合約,對製作方直接追回已支付之製作費事件,使得導演與其他影人「各背了一間房子的頭期款」(註1)。目前,大愛電視台本票事件已經引發了影視圈對電視台合約中的「本票制度」的廣泛關注。

據我們理解,大愛電視台並非唯一會在委製合約中要求製作方簽本票的電視台。我們希望藉由這份聲明,揭露廣存於電視台合約中的本票制度問題,並呼籲共同推動改變。


什麼是本票?為什麼我們應該關注?

本票是一種書面承諾,保證簽署人在約定的日期或見到此票據時,需無條件支付上面約定之金額。由於本票有「流通性」及「無因性」的特質,所以拿到本票等同於現金。
在目前,許多電視台都會要求製作方在簽定委製合約時要額外簽本票才會釋放第一期製作費。電視台表示,本票之設定是爲了在製作方違約時保障電視台的權益。然而,這種簡陋的說法實際上是掩蓋了電視台本票制度的不平等的本質。


合約已有保障,本票多此一舉

在許多電視臺的委製合約中,其實已經有明確的保障條款,確保電視台可在終止或解除合約通知後的一段時間內,要求未履約的製作方返還已領取或溢領的製作費。也就是說,合約條款已經充分保障電視台權益,本票的功能是完全重疊。


本票的無因性特質會架空合約

合約既然已有保障電視台的功能,爲何電視台要設置本票制度呢?這是爲了讓電視台在執行上可以無視合約,有不受限制的權力行使便利。然而,這種對電視台的便利,是建立在對製作方的不便和不公上。

第一,本票制度是對合約的無視。由於本票是「無因性」的,即只要本票的格式沒有錯誤,並且有「本票」兩字,法院要強制執行本票時僅需對本票進行「形式審查」,而不會探究當事人之間為什麼要簽本票、執行是否合理,或是否真的有債權等。電視台便是使用本票無因性特性設置了本票制度,讓電視台也可以繞過合約直接執行,不需要第三方就製作方是否有違反合約進行審核和仲裁。也就是說,本票制度會讓合約形同虛設。

第二,本票制度會讓製作方承擔過高的法律及財務風險及成本。就算製作方並無違約,一旦電視台要直接執行本票,製作方不但要額外支付高額的「反擔保金」以停止流程,還要負舉證責任作「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使得製作方處於法律和財務的弱勢。


我們訴求專業及平等的合作

目前,儘管多個電視台都表示不會貿然執行本票,簽本票只是「做個流程」。然而,這些說法都掩蓋了本票的本質,一味要求製作方盲信電視台會出於善意不會架空合約直接執行本票。可是,大愛電視台的例子就讓我們看到,在商業合作中依賴人情是極度危險的。本票制度不廢除的話,都是置影人於刀口之上。

紀錄片工會認爲,本票制度是壓迫工具,會導致電視台與影人的合作模式不對等,在這個重視合約精神的年代,本票制度應該被徹底廢除。如果各個電視台真的有善意,就應回歸合約,用公平的條款,與製作規範雙方權責,締造平等和透明的合作關係——而非用本票掏空合約。
我們呼籲各個電視台立刻廢除本票、回歸合約,建立更公正、平等、透明的合作模式。影視從業人員也應共同發聲,捍衛自身權益,推動行業革新。讓我們一起努力,打造一個尊重創作者、尊重合約精神的影視產業環境!

註一:陳保中導演對大愛電視台本票制度之控訴,請參考媒體報道:〈腰斬《魔法廚房》遭提告 導演墊錢「背了1間房的頭期款」〉,https://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2736769

** 最後,如果您也有簽過本票,請幫我們做一個很簡單的調查,讓我們更理解行業的狀況
紀錄片工會

我們是台灣第一個由紀錄片工作者發起的自主工會,於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我們不只希望保障紀錄片工作者基本勞動權利、提升紀錄片工作專業水平,更以促進紀錄片產業發展為目標,期望國內紀錄片環境能更健全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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