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木材
編按[網頁版]:
「紀錄片說不清楚它自己到底是什麼。」這句來自理論家 Brian Winston 的話,點出了紀錄片迷人的曖昧本質。本篇由 TIDF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策展人/影評人林木材執筆,帶領讀者從電影史出發,釐清「真實電影」與「直接電影」的流派差異,並回到台灣本土,從 60 年代的《劉必稼》到現代的《九槍》與 AI 技術影響,勾勒出台灣紀錄片跨越一世紀的發展圖譜。無論你是影像研究者或愛好者,這都是一幅理解紀錄片世界的必備地圖。
壹・紀錄片的多重身分與類型演進
「有時候,你必須說謊,
人常常為了掌握真實的精神而去扭曲事物的原貌。」
──佛萊賀提(Robert Flaherty),《北方南努克》(Nanook of the North, 1922)導演
在世界電影史上,如果要談到「記錄」,我們可以追溯到 1895 年(或更早的動態紀錄性影像),盧米埃兄弟的《火車進站》(Arrival of a Train at La Ciotat)或《工廠下班》(Workers Leaving the Lumière Factory);而當我們談到紀錄片時,最常被引用的定義,非英國導演與理論家約翰・葛里森(John Grierson)在 1926 年所提出的「the Creative Treatment of Actuality(對現實做創造性的處理)」莫屬。
這些看似精準又帶有詮釋空間的作品和字句,帶點矛盾與弔詭,紀錄片似乎自誕生以來就有著曖昧不明的身份(看看《北方南努克》裡的重演和道德問題引發多少討論);但於此同時,諸多創作者們也致力於開發這些曖昧空間,並與現實接軌,透過實驗性概念發展出有趣而多元的形式,甚至跟著世界的影音趨勢而有變化,就像理論家 Brian Winston 所說的:「紀錄片說不清楚它自己到底是什麼。」
換句話說,紀錄片是追求「真實」沒錯,但作為電影作品,它總是在「紀實或非紀實」、「虛構或非虛構」之間打轉。像是俄國名導維爾托夫(Dziga Vertov)提出的「攝影眼(Kino - Eye)」以及其作品《持攝影機的人》(Man with a Movie Camera, 1929),主張要用攝影機捕捉真理,通過組合電影片段並以蒙太奇形式進行剪輯,電影眼希望通過創造「新的電影,即媒體塑造的現實和資訊的幻覺――一個語義場」來激發新的感知方式;又如 1960 年代最著名的兩股紀錄片運動:「真實電影(Cinéma Vérité)」與「直接電影(Direct Cinema)」,即是對紀錄片追求真實的不同看法。
「真實電影」肯認導演的在場,強調與被攝者的互動,人類學大師尚・胡許(Jean Rouch)與社會學家埃德加・莫林(Edgar Morin) 合作的《夏日紀事》(Chronicle of a Summer, 1961)是代表作;而由美國導演群為首的「直接電影」,則強調觀察而不介入,僅在剪接時尋找敘事結構,聲稱這種拍攝模式為「牆壁上的蒼蠅」,像是大師懷斯曼(Frederick Wiseman)拍攝精神病院的名作《提提卡瘋人院》(Titicut Follies, 1967)。
也有理論家試圖將紀錄片進行分類,如美國學者比爾·尼科爾斯(Bill Nichols)在 1990 年代提出的六種紀錄片模式(modes):詮釋型(Expository)、觀察型(Observational)、參與型(Participatory)、反思型(Reflexive)、表現型(Performative)、詩意型(Poetic),此一分類被廣泛引用。
這六種模式若與前述的紀錄片定義與運動合併來看,可拓延出一個更龐大的紀錄片世界。舉例來說,「詮釋型」以解釋為敘事重點,運用第三人稱旁白或「上帝之聲」(Voice of God)作為敘事者,廣泛應用於政宣與新聞片;「觀察型」則對應於「直接電影」的美學形式,如同「互動型」對應「真實電影」。
「反思型」以特殊形式讓觀眾意識到自己正在觀看一部經過作者詮釋的影片,進而對現實產生進一步的思考,譬如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 的《正義難伸》(The Thin Blue Line, 1988)以三段式重演推論一件司法案件;「表現型」則與紀錄片的「再現(Representation)」有關,透過各式表演方式進行重現,美國導演麥可·摩爾( Michael Moore )也常在片中涉入,又如引發廣泛討論的《S21:赤柬殺人機器》(S21: The Khmer Rouge Killing Machine, 2003)與《殺人一舉》(The Act of Killing, 2012),要加害者重演殺人的情景;「詩意型」不探討議題或脈絡,以營造特定氛圍或情感為主,帶有抒情意味,喬伊斯・伊凡斯(Joris Ivens)捕捉阿姆斯特丹下雨情景的《雨》(Rain, 1929)即為代表。
綜合上述,我們可以套用學者洪國鈞的說法來談紀錄片:「在虛構和真實之間,亦即再現與再現試圖反映的『真實』之間,『真實』的本身就是不同層級的虛構再現。」諸如戲劇紀錄片、動畫紀錄片、實驗紀錄片等,都可在此脈絡下理解;若從政治角度來看,也有實驗電影脈絡下的檔案編纂式電影(Compilation Film),拉丁美洲也曾出現「第三電影(Third Cinema)」、「不完美電影(Imperfect Cinema)」等運動,這些政治性美學主張更能呼應紀錄片的激進本質。
貳・台灣紀錄片的歷史脈絡與當代表現
回到亞洲,雖可套入西方理論,但紀錄片實際上與各國民主與電影發展密切相關。日本擁有發達的電影工業,自 1950 年代起受文化思潮與科學電影影響,已有不少導演開始拍攝紀錄片,1960 年代大島渚、土本典昭、小川紳介等名導亦投入。特別是小川紳介的紀錄片美學「蹲點」以及其「紀錄片是由拍攝者與被攝者共同完成的世界」之理念,加上其於 1989 年創立的「山形國際紀錄片影展」,對亞洲紀錄片影響甚鉅;中國則因數位攝影機 DV 興起,而於 2010 年前後發展出「中國獨立紀錄片運動」,產出許多重要作品(關於亞洲紀錄片發展,可參考《紀錄亞洲》一書)。
台灣雙重殖民而具有特殊脈絡。在日治時期(1895 - 1945),除政宣新聞外,僅有少數人以小規格電影拍攝家庭影像,如 1930 年代的劉吶鷗、鄧南光、丁瑞魚等人;1945 年後到 1987 年解除戒嚴前後,主流電影資源受國民黨政府控管,拍攝獨立紀錄片幾乎不可能,但其中也有例外。
1965 年,《劇場》雜誌第三期刊登了一篇由當時在 UCLA 攻讀電影碩士的陳耀圻所撰寫的〈記錄方式與真實性〉,提到弗萊賀提與真實電影的觀念。他所拍攝的《上山》(1966)與《劉必稼》(1967)當時引發驚嘆。
《劉必稼》紀錄了一位隨國民政府來台、在花蓮大壩工作的士兵,透過訪談與觀察呈現其思鄉之情與當時台灣社會景況。參與放映活動的陳映真表示:「回憶當年在未看到《劉必稼》之前,台北文藝圈的朋友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紀錄片,甚至以為中影、官方電影公司拍攝的那些宣揚台灣進步的影片就是所謂的紀錄片,因此非常痛恨紀錄片。但是看了陳耀圻的《劉必稼》之後,第一次體會到真實的人、真實的生活、現場的紀錄,那種發言力量與審美力量如此巨大,是閉鎖的 60 年代文藝青年無法想像的優秀之作,像對台北文藝圈投下一顆炸彈,極為震撼。」
體制內與電視台方面,也有黃春明主導的《芬芳寶島》系列(1975 - 1980 年代),阮光明、張照堂、雷驤、杜可風、阮義忠等人拍攝的《映像之旅》(1981 - 1982),皆試圖以紀錄片形式傳遞社會關懷與觀察。1990 年,全景傳播基金會的《人間燈火》系列記錄社會底層人物,部分題材來自《人間》(1985 - 1989)雜誌中的報導文學與攝影。
此外,台灣在解嚴前後成立的「綠色小組」(1986 - 1990)亦極具重要性。他們自居非主流媒體,成員以電子攝影機記錄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包含政治、環保、農運、勞工、原住民、外省老兵等議題,用身體與鏡頭捕捉真相,突破主流媒體的封鎖,留下約 3,000 小時珍貴影像,成為一代人的啟蒙。
1990 年代末期,隨著西方理論引介,產、官、學三界紛紛投入紀錄片培育,如 1996 年台南藝術學院音像紀錄所成立、1998 年第一屆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TIDF)創辦、1999 年公視《紀錄觀點》節目開播,以及 1995 至 1998 年間政府主辦的「地方記錄攝影工作者訓練計畫」皆應運而生。時至今日,台灣紀錄片仍多元而蓬勃發展著。
回顧台灣紀錄片影史,引發道德與形式討論的作品不在少數,譬如陳碩儀《在山上下不來》(1998)、吳耀東《在高速公路上游泳》(1998)、曾文珍《我的回家作業》(1998)、楊力州《我愛 080》(1999)、許慧如《雜菜記》(2003)、吳米森《九命人》(2004)、陳婉真《是我嗎/媽》(2007)、黃信堯《帶水雲》(2009)、李惠仁《不能戳的秘密》(2011)、黃惠偵《日常對話》(2016)、蔡崇隆的《九槍》(2023)等;引發大眾迴響的則有《無米樂》(2005)、《十二夜》(2013)、《看見台灣》(2013)、《造山者》(2025)等等;引發當代藝術與實驗跨界思辨的如「流離島影」系列實驗短片(2000)、黃亞歷《日曜日式散步者》(2015)、蘇育賢《公園》(2024)等;國家文藝獎亦陸續頒發給紀錄片資深導演柯金源與劉嵩,表彰他們的貢獻。在「真實」的概念下,仍有許許多多作品值得討論。
2024 年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期間,有部《登入無盡島》(Knit’s Island, 2023,後譯《末日小隊請登入》),是三位法國導演在武漢肺炎期間,沉浸在線上遊戲 963 小時, 在遊戲裡扮演紀錄片工作者, 將此虛擬世界作為田野拍攝而成的作品。而在影音爆炸的時代,也有越來越多使用「拾得影像」(Found Footage)完成的電影,甚至出現專有名詞「桌面紀錄片」(Desktop Documentary);Youtuber 或實況主是否也可被視為紀錄片範疇的延伸?
在不久的未來,AI 技術驅動下,我們又該如何看待紀錄片的傳統與變革?或者說,紀錄片的叛逆或變體性格,在當代影音或藝術潮流趨勢下,會走向何方?
記得陳耀圻在 1965 年發表的〈記錄方式與真實性〉中提到:「有人提到絕對性的真理,往往忽略了僅在攝影的過程中,便已失去原有事物的正確性,再加上不同時代與社會中對某些事物評析的變換,使人無法做歸納性的結論。」
確實,紀錄片一直在變化當中。或許,我們可以引用布萊恩·溫斯頓(Brian Winston) 的解釋作為這篇文章的暫時結論:「我們最好這麼描述紀錄片的定義:曾被見證過的觀察,被記錄下來的那些方方面面,將之敘事化之後,被觀眾接收成為關於這個世界的一個故事。」
參考書目:
李道明,〈從紀錄片的定義思索紀錄片與劇情片的混血形式〉(2009 年)
林木材,《景框之外:台灣紀錄片群像》,(台北:遠流,2012 年)
李道明,《紀錄片:歷史、美學、製作、倫理》,(台北:三民書局,2013 年)
游惠貞,《紀錄亞洲》,(台北:遠流,2014 年)
Brian Winston 編,《紀錄片當代讀本》,(台北: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023 年)
Taiwan Docs 台灣紀錄片資料庫 https://docs.tfai.org.tw
作者介紹
林木材,從事紀錄片評論與推廣、策展等相關工作。 文章散見網路與報章,曾走訪多個國際紀錄片影展並擔任評審,著有《景框之外:台灣紀錄片群像》一書。目前為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策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