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106年影視作品創作徵選補助簡章」
及「106年拍片住宿及促進在地人士就業補助簡章」
花蓮縣文化局為因應「新媒體時代」來臨,電影放映除了傳統電影院映演模式,亦已興起網路與行動流通形式,傳統電影美學與製作內容也有新型態的發展可能,為呼應此一趨勢,鼓勵短片創作並發掘適合新媒體(網路、行動載具等)傳播與映演之創新作品,特訂定「106年影視作品創作徵選補助簡章」及「106年拍片住宿及促進在地人士就業補助簡章」。
http://www.filmassist.ntpc.gov.tw/xmdoc/cont?xsmsid=0G279495806694452838&sid=0H04534178575468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