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未來財團法人國家表演中心將不再設執行長一職,由董事會、董事長下面直接設藝術總監,兩廳院、衛武營表演藝術中心及大台北新劇院各設一名藝術總監。
昨天通過的主決議指出,目前國立四間藝術大學皆隸屬教育部,組織結構、課程設計、師資資格等皆比照一般大學,以一般大學的辦學標準檢視藝術大學,不僅有失公允,更沖淡各校專業與特色。
因此,四間藝術大學應比照國防大學、警察大學分別隸屬國防部、內政部,移撥到文化部,日後亦可考慮整併為「國家藝術大學」,分設關渡院區的表演藝術專業學院、板橋院區視覺藝術專業學院、官田院區音像藝術專業學院等,可彰顯藝術特色。
【中國時報 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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