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權

大部分紀錄片從業人員爲自由接案工作者,既是小老闆,也是勞動者,有時候可能並不認爲自己是傳統意義下的勞動者,也因此可能會覺得勞權與自己無關。

的確,由於目前人們對勞權的想像多只是以爲是「勞權 = 勞基法」,所以會誤以爲如果自己的勞動關係爲承攬而非僱傭的話,就因此是「絕緣於勞權」。這個想法,卻其實是對勞權的錯誤理解。

勞權實際上包山包海,從自由結社權 / 團結權(組織獨立工會)、集體談判權 / 協商權(協商勞動條件)及罷工權 / 爭議權(在談不攏的時候發動爭議行爲)都是勞權的範疇,勞基法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而我們也該理解到,今天許多被認爲是習以爲常的基本勞動權益(譬如八小時工作制、最低薪資、同工同酬等),都是幾百年來透過一代又一代的人爭取下來的。勞權也應該被理解爲一個「活」的概念,它將會被繼續擴充,譬如加入性平、反歧視、反霸凌等內涵,讓人在勞動中可以得到尊重。畢竟勞動真的是佔據了生活很多的時間呢......

好了,不說理論了,我們一起來探索一下,作爲紀錄片從業人員可能會遇到的勞權問題吧?


「責任制」

工會想要提醒的是,不論業主怎麼說「這是你的責任」,所謂的「責任制」還是在《勞基法》本法的框架中。想理解什麼是責任制,請讀這篇文章:

常見的關於責任制的問題:


「假承攬,真僱傭」

即你雖然跟業主簽了約,彷彿爲一個接案的小老闆,但你的工作關係實際上真的有那麼多的自由嗎?會不會是業主以「假承攬,真僱傭」的方法來規避責任呢?以下是常見的,需要連帶「假承攬,真僱傭」的可能性一同思考的常見勞權問題:

「試用期」

試用期的你,可以有什麼的權益?常見問題請看:

「職業災害」

職業災害不只是在勞動場所引發的疾病和傷害,上下班途中的通勤意外也是職災範圍之內。如果你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建議報警,以免後續後認定的爭議,事故後也要馬上就醫,並且表明「勞保職災勞工」身份。就醫單據和醫療書單也要記得保留,那在申請職災給付請領的時候,從不能工作地第四天起到回覆工作地前一天,都會有職業傷病給付。
 其他常見問題請見:

「職業病」

職業病是要經過醫生診斷,因爲執行業務長期暴露於有害環境或需要做制定動作所導致的身體疾病。